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动物所”)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党委(分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动物所实际,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党建工作责任制(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动物所各级党组织和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分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动物所实际,制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两文件均已通过ARP发给各总支/支部,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