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研究所党员、干部和科研团队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暂行)》。
已通过ARP发给各部门,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