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按照《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6〕74 号)和《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科京发党字〔2018〕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已通过ARP发给各部门,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