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直党委字〔2020〕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经2020年8月25日党委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使党员充分认识到向党组织自觉、按时、足额按期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
(《办法》已通过邮件下发到各总支/支部,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