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野生物种在“伞”的庇护下繁衍生息
经常会有人质疑:中国有数百种濒危级野生动物,以大熊猫在生态系统上的地位,是否值得我们付出如此大的努力?答案是肯定的。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每一种珍稀物种分门别类保护,不仅会分散技术和力量,保护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伞护种的概念,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伞护种是指某一物种的生存环境需求能涵盖其他物种的生境需求,在对该物种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能为其他物种提供保护伞。我们成功地把大熊猫选择成伞护种,就是利用它的生存环境需求,去更多涵盖与它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区或近似地区的其他物种的生境需求。
围绕伞护种建立动物保护区始终是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方向。早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就在四川成立了王朗、卧龙等专门以保护大熊猫为目标物种的保护区,严格禁止偷猎和乱砍滥伐。1983年,由卧龙自然保护区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后更名为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建立了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综合开展大熊猫以及一些珍稀动植物的行为、生态、饲养、繁育等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专门以保护大熊猫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增加到67处,涵盖栖息地面积3.36万平方公里,保护了大熊猫2/3的野外种群。与此同时,我国还组织实施了“中国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有力地救助了大熊猫和其他同域分布的野生动植物。有科学研究显示,在伞护种大熊猫的庇佑下,同时生活在大熊猫保护区内的多达96种本地哺乳动物、鸟类、两栖爬行动物因此受益。
目前,正在试点建设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目标,划定的总面积超过2.7万平方公里,涵盖四川、陕西和甘肃3个有大熊猫分布的省份,几乎保护到所有大熊猫的野外种群,数量约1864头。相信在大熊猫这一伞护种的庇护下,朱鹮、金丝猴、雪豹、穿山甲、羚牛等众多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各种鸟类、小型兽类、两栖爬行类、昆虫乃至其他无脊椎动物都会都到有效保护。
在我国,很多珍稀濒危物种可以成为伞护种,例如云南的亚洲象、绿孔雀,吉林和黑龙江的东北虎,广西的白头叶猴,海南的海南长臂猿,新疆和青海的雪豹,西藏的藏羚,长江流域的长江江豚……它们就像一把把雨伞,撑起一片天地来保护其他物种以及大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
作者:张劲硕 国家动物博物馆
来源:《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2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