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 “四个全面”擘宏图

领学章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37问: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领学同志:赵岩,干细胞与生殖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暨国家干细胞资源库党总支博士后与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摘  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方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走这条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只有坚定走这条道路,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目的。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汲取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等思想精华,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2020年8月1日,创刊40年的《法制日报》更名为《法治日报》。

从“制”到“治”,体现了对全面依法治国认识的深化,也折射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性进步。


【心得体会】

  从“法制”到“法治”,深刻体现了我党在实现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在法治问题上,从来就没有最优模式,也没有“标准版本”。自近代以来,许多进步人士、党派,均想通过变法实现国富民强,但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是因为缺少制度支撑,缺乏民众基础,归根结底是没有符合中国的国情。不论是“君主立宪”还是“三权分立”,一味生搬硬套,只能是南辕北辙。我党通过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才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胜利。

  从“法制”到“法治”,是一条条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到一件件充满人情关怀的法律判决的转变。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有着深厚的积累和经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将古老璀璨的中国智慧同现代法治相结合,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的教条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的权益。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党坚持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重要一环。我们作为党员,更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导下,树立自信,坚持道路自信,坚持文化自信,保持定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坚毅前行,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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