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动物研究所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425日,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来到动物研究所,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召开了专家座谈会。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副主任委员龚建明、委员窦树华,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议案提出领衔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中科院党组副书记方新,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副主任王凤春、巡视员蔡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国家林业局政法司司长刘永范、保护司司长张希武、政法司副司长王洪杰,动物研究所副所长魏辅文、蒋志刚研究员、宋延龄研究员和黄乘明研究员及相关工作人员3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主持座谈会。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二十多年来,在野生动物保护和栖息地保护方面,特别是在野生动物的繁殖、利用、监管以及濒危动物拯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地推动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修改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十分必要和迫切,希望专家能就《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受动物研究所康乐所长委托,魏辅文副所长代表研究所对调研组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向调研组介绍了研究所定位、发展战略、人才培养、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他指出,动物研究所历史上在我国自然资源调查、自然保护区建设、大熊猫和朱鹮等珍稀濒危动物保护、虫鼠害防治、生殖避孕等领域都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研究所的专家也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进行了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和很多思考,此次调研组一行能在研究所召开座谈会是对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在座谈会上,动物所蒋志刚研究员、宋延龄研究员、黄乘明研究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阮向东教授级高工、北京野生动物园刘昕晨总工等5位专家分别就“野生动物的定义”、“栖息地保护”、“合理利用野生动物产品”、“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福利”等专题进行了汇报和阐述,并就《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围绕着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对象的定义和范围、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合理经营利用、如何避免滥食野生动物、提升生态文明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讨论交流中,魏辅文研究员就前面所涉及的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要采用科学的分类或分级标准且须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野生动物的遗传资源保护和栖息地保护也要纳入到《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范围内。 

  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国家动物博物馆。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一行参观国家动物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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